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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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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开发费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生产经营中发生的用于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各项费用。包括以下项目: 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制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实验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与新产品的试制和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 一、 技术开发费的税前扣除标准 1、纳税人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增长达到10%以上、其实际发生额的50%如大于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的,可准予抵扣其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超过部分,当年和以后年度均不再予以抵扣。 2、亏损企业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可以据实扣除,但不实行增长达到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办法。 3、纳税人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凡由国家财政和上级部门拨付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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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 wang - 2008-8-19 20:2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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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最佳答案的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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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做分录的话试运营的销售收入就不能体现到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中了,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的销售额会产生差异.我觉得是不是可否这么做分录: 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时: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管理费用-研究与开发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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